海洋篇
海洋篇
總論
海洋資源
指海洋中一切可以被人類利用的物質和能量。
海洋資源分類
按屬性主要分為生物資源、非生物資源和空間資源。生物資源包括動物和植物,主要是漁業資源;非生物資源包括海水化學資源、海底礦產資源和海洋動力資源;海洋空間資源包括海面、上空、和水下的廣闊空間。
內水
沿海國領海基線伸向陸地一側的水域。廣義的內水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內海、港口、港灣、領峽以及其他位于領海基線以內的水域。狹義的內水是指內海,包括港口、港灣、領峽、河口區以及領海基線向陸一側的其他海域。
領海基線
量算領海寬度的基準線。
領海
沿海國主權管轄下與內水相鄰的一定寬度的海域,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我國領海為自領海基線向海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內的海域,面積約38萬平方公里。
海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的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海域是一個立體空間:①在垂直方向上,它不僅僅指水面,還包括水面以下的水體、海床和底土。②在水平方向上,海域包括我國的內水和領海,具有明確的界線范圍。
近岸海域
我國領海基線向陸一側的全部海域,尚未公布領海基線的海域及內海,指負10米等深線向陸一側的全部海域。
沿岸海域
近岸海域之內靠近大陸海岸,水文要素受陸地氣象條件和徑流影響大的海域。
近海海域
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遠海海域
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側的全部我國管轄海域。
海岸線
以平均大潮高潮線的痕跡所形成的海陸分界線。從地貌上大致可分為基巖海岸、砂質海岸、淤泥質海岸、生物海岸四種主要類型。
海岸帶
海洋和陸地相互作用的地帶。由3個基本單元組成:①海岸。平均高潮線以上的沿岸陸地部分,通常稱潮上帶;②潮間帶。介于平均高潮線與平均低潮線之間;③水下岸坡。平均低潮線以下的淺水部分,通常稱潮下帶。此外,海岸帶還包括河口和港灣。
海島
散布于海洋中的小塊陸地。
海灣
伸入陸地、海水深度逐漸減小的海或洋的部分水域。通常三面為陸,一面為海。
毗連區
領海以外鄰連接領海的一帶海域,寬度為12海里。
大陸架
原系地質地理概念,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從海岸帶開始向外延伸,坡度由緩至坡度顯著增加的陸架坡折處止,平均坡度0.1度,外緣平均水深130米,平均寬度75公里,總面積約2710萬平方公里,約占海洋總面積的7.5%。1982年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大陸架的概念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大到大陸邊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陸邊包括沿海國陸塊沒入水中的延伸部分,由陸架、陸坡和陸基的海床和底土構成。
專屬經濟區
在領海以外并鄰接領海,具有特定法律制度的區域,其寬度自領海基線量起不超過200海里。
海域使用
海洋經濟
開發利用海洋的各類產業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總和。
海洋功能區劃
是根據海域的自然資源條件、環境狀況和地理區位,結合海洋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將海域劃分為不同類型且具有最佳功能區域,為海洋開發、保護與管理提供科學依據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科學引導海洋需求,統籌安排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布局,推動海洋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圍海
通過筑堤或其它手段,以全部或部分閉合形式圍割海域進行海洋開發活動的用海方式。
填海造地
筑堤圍割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線的用海方式。
非透水構筑物用海
采用非透水方式構筑不形成圍填海事實或有效岸線的碼頭、突堤、引堤、防波堤、路基等構筑物的用海方式。
透水構筑物用海
采用透水方式構筑碼頭、海面棧橋、高腳屋、人工魚礁等構筑物的用海方式。
開放式用海
不進行填海造地、圍海或設置構筑物,直接利用海域進行開發活動的用海方式。
區域建設用海
在同一圍填海形成的區域內建設多個建設項目的用海方式。用海面積一般不少于50公頃。
海域使用論證
通過科學的調查、調研、計算、分析、預測,對擬開發海域進行用海可行性分析,并給出相應的書面材料,以達到科學用海、規范管理和可持續性用海的目的。
海域使用預審
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海域使用申請,對列入國家和本省基本建設管理程序的項目,在項目審批、核準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具用海預審意見。
海域使用權
單位或者個人依法取得對國家所有的特定海域的排他性使用權。
海域使用分類
按照一定的原則,劃分海域使用類型并界定其用海方式。
海域使用權登記
依法對海域的權屬、面積、用途、位置、使用期限等情況以及海域使用派生的他項權利所作的登記,包括海域使用權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
海域使用統計
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對反映海域使用權屬管理、海域有償使用等情況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的活動。
海域有償使用
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繳納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權最高期限
按用途確定,養殖用海15年;拆船用海20年;旅游、娛樂用海25年;鹽業、礦業用海30年;公益事業用海40年;港口、修造船廠等建設工程用海50年。
海域使用權轉讓
海域使用權人出售、贈與、作價入股、交換等依法轉讓海域使用權的行為。海域使用權轉讓需經原批準用海人民政府批準。
海域使用權抵押
海域使用權人依法抵押海域使用的行為。海域使用權抵押需海域使用權人到原批準用海的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海域使用權注銷登記
就海域使用權的終止所進行的登記。海域使用權終止的事由有:海域使用權期滿、海域使用權人放棄海域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因違法行為而被有關部門撤銷、海域使用權因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安全需要而被收回。
海域使用權延續
海域使用權到期后,經海域使用權人申請,原批準用海人民政府同意其繼續使用海域。
海域使用權提前收回
因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安全需要,原批準用海的人民政府依法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權的行為。
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
海洋行政主管部門通過衛星遙感、航空遙感和地面監視監測等手段,對近岸及其他開發活動海域的實時監視監測。
海域勘界
勘定海域行政區域界線。
海岸線修測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精確測量海岸線有關數據,明確海岸線具體位置的活動。
鋪設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
海底電纜、管道所有者為鋪設所進行的路由調查、勘測。
鋪設海底電纜管道施工
海底電纜、管道路由調查、勘測完成后,所有者鋪設施工。
臨時用海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個月的排他性用海活動。
海洋環境保護
海洋環境分類
海洋環境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分類方法。一般可按照海洋環境的區域性、海洋環境的要素和人類對海洋環境的利用、管理或海洋環境的功能等進行分類。按照海洋環境的區域性或劃分為河口、海灣、沿岸海域、近海、外海、大洋等;從海洋化學研究的需要和海洋環境要素,可分為海水、沉積物、海洋生物及海面上空大氣等;從海洋環境功能和管理,可分為旅游區、濱海浴場、自然保護區、漁區、養殖區、石油開發區、港口、航道區等。
海洋環境管理
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以行政和科學的手段,實現合理開發海洋資源、防治污染、保持生態平衡為目的而進行的管理。
海洋環境容量
在充分利用海洋自凈能力并且不造成海洋污染損害的前提下,某一海域所能接納的污染物最大負荷量。
海洋環境評價
根據不同的目的要求和環境標準,對某一海域的水質、底質和生態環境狀況進行的評價和預測。
海洋環境質量
海洋環境的總體或它的要素水質、底質或生物等對人類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適宜程度,是反映人類的具體要求而形成的對海洋環境評定的一種概念。
海洋環境保護規劃
為正確處理海洋開發和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海洋環境及資源、防止污染損害、保護生態平衡、確保海洋環境及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以創造更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海洋生態系
亦稱海洋生態系統。即由海洋中的生物群落及其環境相互作用所構成的自然系統。
海洋資源保護
以計劃采捕利用人工繁殖及防污等措施使海上天然資源可持續利用和不遭毀壞。
海洋工程
開發、利用、保護、恢復海洋資源為目的,并且工程主體位于海岸線向海一側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海岸工程
位于海岸或者與海岸連接,為控制海水或者利用海洋完成部分或者全部功能,并對海洋環境有影響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工程建設項目。
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時對水質環境、沉積物環境、生態環境、地形地貌與沖淤環境、水文動力環境、大氣環境、放射性環境和環境事故等自然條件的改變及其產生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評價的文件。項目不同,評價的內容和重點各不相同。按照評價等級分為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
海洋傾倒
利用船舶、航空器、平臺或其他運載工具向海洋處置廢物及其他物質的行為。
海洋傾倒區
國家主管部門按一定程序,以科學、合理、安全、經濟的原則選劃的并經國家批準公布的專門用于接受傾倒廢棄物的特殊海區。
臨時傾倒區
因工程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劃定的一次性專用傾倒區。多用于港口工程等疏浚物傾倒,隨有關工程完結,傾倒區也即終止、關閉。
海洋傾倒區監測
為掌握傾倒區海域環境狀況,對環境要素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測試。
海洋傾倒許可證制度
由申請傾倒單位,按照法定程序程序填報傾倒申請書,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簽發許可證。許可證是主管部門依法簽發允許傾倒的憑證。
疏浚物
疏通、挖深港池和航道以及海底與岸邊工程需清除的泥土、砂礫和其他物質。
疏浚工程
一般指用挖泥船進行水下土石方開挖,將土運送到拋泥區,完成既定的開挖面積和深度的工程。
海洋防污
防止和清除海洋污損生物、污損船舶及海上建筑物污染。
污水排放標準
國家為了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和海洋等地面水體以及地下水體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根據特定水域的水質要求,規定的污水和廢水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驗潮站
在選定的海濱安裝驗潮儀器,用以長期觀測潮汐變化的地點。
驗潮井
為觀測潮汐而專門在海濱設置的井狀建筑物。
清潔海域
符合國家海水水質標準中一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適用于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和珍稀瀕危海洋生物保護區。
較清潔海域
符合國家海水水質標準中二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適用于水產養殖區、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以及與人類食用直接有關的工業用水區。
輕度污染海域
符合國家海水水質標準中三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
中度污染海域
符合國家海水水質標準中四類海水水質的海域,僅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開發作業區。
嚴重污染海域
劣于國家海水水質標準中四類海水水質的海域。
海洋監測
在設計好的時間和空間內,使用統一的、可比的采樣和檢測手段,獲取海洋環境質量要素和陸源性入海物質資料,以闡明其時空分布、變化規律及其與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關系的全過程。
陸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狀況評價
根據陸源入海排污調查與監測的資料和信息,應用各種評價方法對其排污狀況做出的評定與估價。
陸源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生態環境評價
根據地陸源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海水質量、沉積物質量、生物質量和大型底棲生物狀況調查與監測的資料和信息,應用各種評價方法圣該海域總體生態環境狀況做出的評定與估價。
海洋生物監測
利用海洋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對海洋環境污染或其變化所產生的反應,來判定海洋污染狀況的一種海洋污染監測方法。
化學耗氧量
水體中易被強氧化劑氧化的還原性物質所消耗氧化劑的量折算成氧的量。
活性磷酸鹽
海水中以正磷酸的離子形式存在的溶解的無機磷部分。
貝類毒素
某些海洋貝類含有類似海豚毒素的的毒素。
海洋觀測
在設于岸邊或島嶼的海洋觀測站上,對海洋現象和海洋要素進行的長期定點連續的觀測。
海堤
為防止海水入侵、海岸線后退,保護沿岸城鎮及工廠設施的安全而在海水、陸地交界地帶修筑與海岸線平行的防護性建筑物。
海洋預報
海面水-氣界面的能通量交換狀況,包括機械能和熱能狀況。海洋預報包括海況、海浪以及溫、鹽度等。
海浪預報
海浪的生成、發展、消衰和傳播的外界條件、氣象和地理環境、水深等結合海區內的初始海浪狀況以及根據給定的海浪預報模式計算海區未來的海浪狀況。
海洋潮汐
海水受到引潮力作用而產生的海洋水體的長周期波動現象。
海洋氣候
海洋上大氣多年間的一般狀態。
熱帶氣旋
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海洋上強烈的曖心氣旋性渦旋。
海洋災害
赤潮
海洋中的一些微藻、原生動物或細菌在一定環境條件下暴發性增殖或聚集達到某一水平,引起水體變色或對海洋中其他生物產生危害的一種生態異常現象。赤潮具有多種顏色。
赤潮監測
在赤潮多發區建立的監測系統和網絡。
腹瀉性貝素
從受赤潮生物污染的貝類體內,已分離出的9種DSP毒素。
富營養化
營養鹽(氮、磷)是構成生物資源的基礎物質。水域中營養鹽的過度增加,會導致水體富營養化。若有機質大量堆積,則產生各種有富物質,并使水質腐化。
營養鹽污染
海洋環境中營養鹽(氮磷兩種鹽)含量過高而引起的污染。
陸源入海排污口
由陸地直接向海域排放污水的排放口,但不包括灘涂養殖換水口。
海水入侵
由于自然或人為原因,海濱地區地下水水動力條件發生變化,使海濱地區含水層中的淡水與海水之間的平衡狀態遭到破壞,導致海水或與海水有水力聯系的高礦化地下咸水沿含水層向陸地方向擴侵的現象。
海岸侵蝕
在自然力(風、浪、流、潮)的作用下,海岸泥沙支出大于輸入,沉積物凈損失的過程。
海浸
陸地下沉、海水入侵陸地、海岸線向陸地方向移動的現象。
海蝕
海浪、潮流等動力因素對海岸所進行的一種物理的、化學的與生物的塑造作用。
海損
船舶或貨物在航運中,因海難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遭受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土壤鹽漬化
土壤中積聚鹽分形成鹽漬土的過程。
海洋垃圾
在海洋和海岸環境中具持久性的、人造的或經加工的被丟棄的固體物質,包括人們故意棄置于海里和海岸的已使用過的物件;由河流、污水、暴風雨或大風直接攜帶入海的被故意丟棄的物件;惡劣天氣條件下意外遺失的漁具、貨物等。
海上溢油
在海上勘探、開發、運輸、加工和使用石油過程中由于意外事故產生的漏油。
海洋污染
人類直接或間接地把物質(生命物和非生命物)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包括河口、港灣),以致發生損害生物資源、危害人類健康、妨礙包括漁業在內的海洋活動、損害海水使用素質和降低或毀壞環境質量等有害的影響。
海洋污染監測
在足夠用以確定被測成分的現有水平和變化趨勢的時間內,對預先確定的污染物和海洋生態系中的適當成分,進行系統的和按時間順序的觀測。
海洋污染控制
根據海洋環境容量的大小,對進入海洋環境的污染物實行的總量限制。
海洋石油污染
石油及其產品在開發、煉制、貯運和使用過程中進入海洋環境而造成的污染。
懸浮物
海水中包括膠體在內的,分散度不同的各種懸浮物顆粒物質。
海洋懸浮物污染
由于人類活動導致海洋水體中懸浮物的含量過多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損害。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污染物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作業中使用或生成后向海洋排放并可能影響海洋生態環境的任何物質。
污水海洋處置
將污水由陸上處理設施經放流系統從水下排入海洋。
海嘯
水下地震、火山爆發或水下塌陷和滑坡等所激起的長周期小振幅的散射波,以每小時數百千米速度傳到岸邊,形成來勢兇猛危害極大的巨浪。
風暴潮
由于強烈的大氣擾動和強風、臺風、溫帶帶氣旋和氣壓驟變等所引起的海水面異常變化的現象。
臺風
發生在北太平洋西部和南海的具有暖中心結構和臺風眼區的強烈氣旋性渦旋。
海浪
海洋中由風引起的波浪。系指風浪、涌和近岸波。
大潮
當太陰主要半日分潮和太陽主要半日分潮位相相同時,兩者疊加所出現的潮汐現象。
大浪
有效波高為1.25~2.5米范圍,平均周期約4.5~6.0秒左右的風浪。
狂浪
有效波高在4.0~6.0米范圍,平均周期7.0~8.0秒的風浪。
怒濤
有效波高在9~14米范圍,平均周期1~12秒,波峰頂邊緣破碎成浪花,并開始卷倒的風浪。
天文潮
由天體引潮力作用下而產生的海面高度的周期性的升降運動。
海洋生態保護
海洋自然保護區
國家為保護瀕危或珍稀海洋動植物以及海洋自然景觀、自然生態系統、歷史遺跡等,環其周圍劃定的保護地。
海洋特別保護區
對具有特殊地理條件、生態系統、生物與非生物資源及海洋開發利用特殊需要的區域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和科學的開發方式進行特殊管理的區域。
海岸潟湖
被狹窄而低平的沙壩或珊瑚礁與海隔離的淺海水域。
濱海濕地
海平面以下6米至大潮高潮位之上與外流江河流域相連的微咸水各淡淺水湖泊、沼澤以及相應的河段間的區域。
海岸沙丘
平行于海岸呈波狀起伏的砂質堆積地貌。
生態監測
生態系統層次的各類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環境的監測。生態監測是生態系統對自然變化及人類活動所作出反應的觀測與評價,是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時空格局變化的度量。
入海河口
河流的終段與海洋相結合的地段。既包括受到海洋因素影響的河流下段,也包括河流因素影響的濱海地段。上界在潮汐或增水引起的水位變化影響消失的某個斷面,下界在由河流入海泥沙形成的沿岸淺灘的外邊界;或者上是鹽水入侵界,下界是河口灣的灣口。
海洋生態環境敏感區
海洋生態環境功能目標高,且遭受損害后難于恢復其功能的海域。包括海洋漁業資源產卵場、重要漁場水域、海水增養殖區、濱海濕地、海洋自然保護區、珍稀瀕危海洋生物保護區、典型海洋生態系等。
生物凈化
微生物和藻類等生物通過其代謝作用將污染物質降解或轉化成低毒或無毒物質的過程。
文昌魚
文昌魚是比較高級的原索動物,系無脊椎動物進化至脊椎動物的過渡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