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篇
測繪篇
總論
測繪
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表述以及對獲取的數據、信息、成果進行處理和提供的活動。
基礎測繪
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大地測量
研究地球形狀、大小和重力場及其變化,通過建立區域和全球三維控制網、重力網及利用衛星測量、甚長基線干涉測量等方法測定地球各種動態的理論和技術。
攝影測量與遙感
研究利用電磁波傳感器獲取目標物的幾何和物理信息,用以測定目標物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判釋其性質及相互關系,并用圖形、圖像和數字形式表達的理論和技術。
地圖制圖
研究地圖的信息傳輸、空間認知、投影原理、制圖綜合和地圖的設計、編制、復制以及建立地圖數據庫等的理論和技術。
工程測量
研究工程建設和自然資源開發中各個階段進行的控制測量、地形測繪、施工放樣、變形監測及建立相應信息系統的理論和技術。
海洋測繪
研究海洋定位、測定海洋大地水準面和平均海面、海底和海面地形、海洋重力、磁力、海洋環境等自然和社會信息的地理分布,及編制各種海圖的理論和技術。
地籍測繪
調查和測定地籍要素、編制地籍圖、建立和管理地籍信息系統的技術。
測繪儀器
為測繪工作設計制造的數據采集、處理、輸出等儀器和裝置。
測繪標準
為適應測繪學科發展、合理組織生產以及統一產品規格和質量管理等需要,由主管機構頒發的關于測繪技術方法、產品質量、品種規格等的技術文件。
測繪規范
對測繪產品的質量、規格以及測繪作業中的技術事項所作的統一規定。
大地基準
大地坐標系的基本參考依據,包括參考橢球參數和定位參數以及大地坐標的起算數據。
高程基準
由特定驗潮站平均海面確定的測量高程的起算面以及依據該面所決定的水準原點高程。
1985國家高程基準
1987年頒布命名的,以青島驗潮站1952年~1979年驗潮資料計算確定的平均海面作為基準面的高程基準。
1956黃海高程基準
以青島驗潮站根據1950年~1956年的驗潮資料計算確定的平均海面作為基準面,據以計算地面點高程的基準。
大地坐標系
以參考橢球面為基準面,用以表示地面點位置的參考系。
1954北京坐標系
1954年我國決定采用的國家大地坐標系,實質上是由原蘇聯普爾科沃為原點的1942年坐標系的延伸。
1980西安坐標系
1980年國家大地坐標系采用地球橢球基本參數為1975年國際大地測量與地球物理聯合會第十六屆大會推薦的數據,仍采用參心坐標系。該坐標系的大地原點設在我國中部的陜西省涇陽縣永樂鎮,位于西安市西北方向約60公里,故稱1980年西安坐標系,又簡稱西安大地原點。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經國務院批準,我國自2008年7月1日起,啟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是全球地心坐標系在我國的具體體現,其原點為包括海洋和大氣的整個地球的質量中心,Z軸由原點指向歷元2000.0的地球參考極的方向,X軸由原點指向格林尼治參考子午線與地球赤道面(歷元2000.0)的交點,Y軸與Z軸、X軸構成右手正交坐標系。
WGS-84坐標系
WGS-84坐標系是一種國際上采用的地心坐標系。坐標原點為地球質心,其地心空間直角坐標系的之軸指向BIH (國際時間)1984.O定義的協議地球極(CTP)方向,調軸指向BIH 1984.0的零子午面和CTP赤道的交點,Y軸與Z軸、X軸垂直構成右手坐標系,稱為1984年世界大地坐標系統。
獨立坐標系
任意選定原點和坐標軸的直角坐標系。
地圖投影
按一定的數學法則,把參考橢球面上的點、線投影到平面上的方法。
地貌
地球表面起伏形態的統稱。
地物
地球表面上各種固定性物體,可分為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
地形
地貌和地物的總稱。
地圖比例尺
地圖上某一線段的長度與地面上相應線段水平距離之比。
地圖要素
構成地圖上的基本內容。分數學要素、地理要素、整飾要素。
地形圖
表示地表上的地物、地貌平面位置及基本的地理要素且高程用等高線表示的一種普通地圖。
地籍圖
描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位置、權屬、數量和質量的地圖。
海圖
以海洋為主要描述對象的地圖。
行政區劃圖
顯示行政管轄劃分等級和范圍的地圖。
數字線劃圖(DLG)
與現有線劃基本一致的各地圖要素的矢量數據集,且保存各要素間的空間關系和相關的屬性信息。
數字正射影像圖(DOM)
對航空(或航天)像片進行數字微分糾正和鑲嵌,按一定圖幅范圍裁剪生成的數字正射影像集。它是同時具有地圖幾何精度和影像特征的圖像。
數字高程模型(DEM)
定義在x、y域離散點(矩形或三角形)上以高程表達地面起伏形態的數字文件。
數字柵格地圖(DRG)
根據現有紙質、膠片等地形圖經掃描和幾何糾正及色彩校正后,形成在內容、幾何精度和色彩上與地形圖保持一致的柵格數據集。
大地天文測量
使用儀器對天體進行觀測來測定地面點的經度、緯度和方向角的大地測量。
空間大地測量
利用激光技術、空間技術等現代化技術手段,觀測人造或自然天體,在全球或區域范圍內對地面目標進行的高精度大地測量。
衛星大地測量
利用人造衛星進行的大地測量。
水準測量
利用水準儀和水準標尺,根據水平視線原理測定兩點間高差的測量方法。
地理信息系統(GIS)
在計算機軟硬件支持下,把各種地理信息按照空間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輸入、存貯、檢索、更新、顯示、制圖和綜合分析的技術系統。 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系統) 本世紀70年代由美國陸海空三軍聯合研制的新一代空間衛星導航定位系統,由覆蓋全球的24顆衛星組成的衛星系統。這個系統可以保證在任意時刻,地球上任意一點都可以同時觀測到4顆衛星,以保證衛星可以采集到該觀測點的經緯度和高度,以便實現導航、定位、授時等功能。
遙感(RS)
指通過某種傳感器裝置,在不與被研究對象直接接觸的情況下,獲取其特征信息(一般是電磁波的反射輻射和發射輻射),并對這些信息進行 提取、加工、表達和應用的一門科學和技術。
測繪行政行政許可
測繪資質審批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審批
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是指:為了滿足在局部地區大比例尺測圖和工程測量的需要,以任意點和方向起算建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或者在全國統一的坐標系統基礎上,進行中央子午線投影變換以及平移、旋轉等而建立的平面坐標系統。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和列入國家計劃的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國家測繪局負責審批。50萬人口以下的城市和列入省級計劃的大型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一個城市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 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審批 永久性測量標志是指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全球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志,以及用于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志和海底大地點設施。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審批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國家測繪局負責審批的永久性測量標志,其申請材料由省測繪局負責轉報國家測繪局。省測繪局負責國家Ⅲ、Ⅳ等三角點、導線點(或相當等級控制點);國家三、四等水準點;C、D級衛星定位點和軍用控制點等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的審批工作,并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市、縣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上述等級以下的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的審批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永久性測量標志保護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涉及軍用控制點拆遷審批的,還應當征得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的同意。
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審批
測繪計量檢定人員,是指受聘于測繪計量檢定機構,從事非強制性測繪計量檢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測繪計量檢定人員須經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認證,取得《計量檢定員證》,方可從事測繪計量檢定工作。 編制中小學教學地圖審批 全國性中、小學教學地圖,由國務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外交部組織審定;地方性中、小學教學地圖,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審定。任何出版單位不得出版未經審定的中、小學教學地圖。 地圖審核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圖送審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公開地圖進行核準的行為。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圖。
對外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審批
所謂對外提供測繪成果,是指向國外、境外及其與國內單位合資或合作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測繪成果。對外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應當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審批程序,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征求軍隊有關部門的意見。 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提出明確的利用目的和范圍,報測繪成果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保密要求以及相關著作權保護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測繪成果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復制、轉讓或者轉借測繪成果的審批 基礎測繪成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提供;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由測繪成果所有權人向社會提供。未經測繪成果所有權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者轉借測繪成果。確需復制保密測繪成果的,應當按照原密級管理。
測量標志
測量標志
標定地面控制點位置的標石、覘標以及其他標記的通稱。
永久性測量標志
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和全球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志,以及用于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的固定標志和海底大地點設施。
臨時性測量標志
測繪單位在測量過程中設置和使用,工作結束后不需要長期保存的標志和標記,如測站點木樁、活動觀標、測旗、測桿、航空攝影地面標志、在地面或建(構)筑物上的標記等。
測量標志委托保管
目前國家實行測量標志義務保管制度。
衛星定位永久性跟蹤站
長期連續跟蹤接收衛星信號的永久性地面觀測站。
GPS控制點
GPS控制點分為A級GPS點、B級GPS點、C級GPS點、D級GPS點和E級GPS點。
三角點
在地球表面上,按測量規范的要求選定一系列的點,以這些點為頂點的三角形互相聯接在一起組成三角網(鎖),在點上設置永久性測量標志,以便進行觀測,這些點統稱為三角點。三角點依邊長的不同,分為一等、二等、三等、 四等。
水準點
在高程控制測量時埋設的高程控制點標志。水準測量依精度不同分為一、二、三、四等。